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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百军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长府干任〔2021〕28号

时间:2021-09-28 16: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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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

  刘百军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常忠诚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宏来同志担任的长春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魏东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任晓强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俊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尹中峰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高雪峰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白松巍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青宇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朱富钢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德中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运广同志担任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