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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1年9月2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1-09-03 07: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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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决定任命:

  赵心锐为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王飞为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长春市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

  周洪亮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铁刚为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张意海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国成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卢天恒为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王维学为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长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显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韩忠宝担任的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长春市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职务;

  张意海担任的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李欣担任的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宋荫卓担任的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宋驰担任的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蒋旭桐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首先担任的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许军担任的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长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王博杰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郑伟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邵杰、梁芳、张克烈、卢丹丹、白璐、胡绍峰、李向超、刘国春、张守风、高健、张智超、张磊鑫、蔺宇、王赫、原源、李书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锦鑫、刘丽娜、王艺璇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鹤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小磊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姜飞飞、许竟、史兰跃、张维峰、张婷婷、魏岚、姜小静、陈鹤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洋、刘妍、刘增亮、周翠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宁禄、康倩、苏航、王储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郑伟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侯哲、董惟祎、王卓、刘晓希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涛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庭长职务;

  王瑜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原源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书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栽昌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邱翠平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苗秀秀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郭振宝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萍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宋薇为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焦成千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巾挥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崔岩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