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免去:
梁向东的长春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政明的长春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炜姝为长春市副市长;
王吉为长春市副市长;
王承伟为长春市司法局局长;
李晓杰为长春市体育局局长。
(二)
免去:
袁金奎的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刘巾挥为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辞职:
高跃军辞去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张国良为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