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长春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三)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
二、整改目标
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力、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各级党委(开发区党工委)和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全面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纳入机关作风建设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落实整改责任主题活动,引导相关领导干部深刻认清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形成政治上更坚定、学习上更深入、实践上更扎实的工作氛围。
(二)2019年7月底前,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全面进行细致梳理,再次确认和制定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四个清单”,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2019年7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复查复核,形成工作报告,对复查复核发现的整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对整改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及时,以及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健全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四、整改成效
(一)长春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全面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纳入机关作风建设内容,开展落实整改责任主题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清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严重危害,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政治上更坚定、学习上更深入、实践上更扎实的工作氛围。
(二)长春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全面进行细致梳理,制定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四个清单”,切实压紧压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长春市开展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复查复核工作,建立了长效机制,并形成工作报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2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国东
电 话:85377191
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