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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9-12-25 12: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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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长春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第一轮督察期间,督察组受理转办群众举报案件8066件,吉林省虽加强案件督办工作,但“回头看”进驻期间群众再次举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多达1187件,占比19.3%,涉及具体问题397个,属实335个。督察组抽查发现,一些地方对群众合理诉求重视不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行应对。

  二、整改目标

  建立完善推进督察期间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机制,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信访案件办理效率。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工作协调联络组印发的《关于持续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2018〕第5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形成的信访案件办理机制,对办理缓慢的采取强化措施,加速办结进度,提高办结率。2019年12月底前,加快完成涉及我市“回头看”的2623件信访案件的办理,使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二)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按照公开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要求,并参照《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举报投诉信访案件,严格组织做好结案销号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格销号审核验收。对责任部门确认已经办结的信访案件,紧盯“一案一档”和履行结案销号程序情况,确保不流于形式、不走过程,真正将发现的整改措施不对症、不精准,整改推进缓慢、责任不明确、敷衍应付等问题,及时有效认真予以解决。

  (三)强化重点信访案件核查。2019年9月底前,对已经结案销号的重点案件进行复查复核。对整改进展依然缓慢、群众投诉仍然不止的案件和问题进行再梳理,拉条挂账,建立清单,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报告,并督促各责任辖区和部门制定强化推进措施和保障措施,强力推进落实。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办结的案件,务必按时结案;确实需要长期整改的案件,务必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加快推进整改、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限结案。

  (四)加强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调度。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强化调度。加大重点信访案件、难点信访问题的调度频次和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强化通报、预警、督办等措施;对久拖不决、久办不结、解决问题态度不坚决、敷衍应付等情形的,加大跟踪督查督办力度,强化跟进追责问责。

  (五)进一步加强信访办理、强化落实各生态环境职能部门信访案件处置责任等长效机制。拓宽群众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媒介。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有奖举报机制,严格落实《长春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监督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加强信访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置能力,确保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整改成效

  (一)长春市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工作协调联络组印发的《关于持续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2018〕第5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形成的信访案件办理机制,采取强化措施,加速办结进度,提高办结率。2019年12月底前,我市“回头看”的2623件信访案件的办理,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二)长春市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举报投诉信访案件,严格组织做好结案销号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格销号审核验收。已经办结的信访案件,严格履行结案销号程序,做到“一案一档”。长春市对已经结案销号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复查复核,督促各责任辖区和部门制定强化推进措施和保障措施,强力推进落实,并形成核查报告。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难点信访问题的调度频次和力度,进一步强化通报、预警、督办等措施,有效提高办理效率。

  (三)印发了《长春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大了监督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加强信访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置能力,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2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国东

  电  话:85377191

  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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