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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9-12-25 12: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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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长春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吉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甚至重发展、轻保护;对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自觉性和紧迫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多、具体落实少;对群众环境诉求没有真正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导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整改目标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正确的政绩观、绿色的发展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全面履行生态环保责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和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生态环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秦岭、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教训,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规划先行,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将生态环境保护真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思路,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系统化、常态化。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学习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课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三期叠加”的战略判断,对“回头看”指出问题深刻反思、深入研究、深化整改,深刻认识抓好“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

  (三)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和政府(开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回头看”整改工作,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认真梳理,精准剖析,查摆症结,科学制定措施。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督察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

  (四)继续执行市领导包保制度,加强高位统筹,强化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不折不扣落实“管发展、管部门、管行业、管生产、管监管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带头抓、敢担当、真部署、负总责、切实推动整改工作高效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努力构建“部署推进、服务指导、检查督导、考核问效”的闭环机制。

  (五)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体要求,加大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权重,强化刚性指标约束和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倒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更加坚决的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

  (六)加大协调调度和督察督办力度。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和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针对本地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逐一研究真正能够推动问题解决的实际举措。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研究破解办法,进一步理清思路,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整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协调督导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预警通报、现场督查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开发区和部门,及时进行约谈。

  (七)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强化全市党员干部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治理并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推诿扯皮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用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的作风,还生态环境一片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八)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从快、从严、从细加大办理力度,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信访案件办理长效机制,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落实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对群众反复举报仍然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发现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整改成效

  (一)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党组)和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生态环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大决策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真正的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学习重要内容,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课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党组)和政府(开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印发了《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领导包保方案》,加强高位统筹,强化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不折不扣落实“管发展、管部门、管行业、管生产、管监管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带头抓、敢担当、真部署、负总责,切实推动整改工作高效落实。

  (三)长春市印发了《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加大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权重,引导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倒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我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和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整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协调督导部门加强了协调调度、预警通报、现场督查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开发区和部门进行了约谈。

  (四)市委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强化“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治理并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推诿扯皮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从快、从严、从细加大办理力度,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信访案件办理长效机制,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长春市印发了《长春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2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国东

  电  话:85377191

  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