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长春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十六)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长春市由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欠账较大,全市每天仍有12.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伊通河。
二、整改目标
完成直排吐口截污纳管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将直排吐口截污纳管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体系,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二)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建城区污水直排吐口再次排查。依托河长办压实属地各级河长责任,实现直排吐口排查常态化,及时对发现的直排吐口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三)市建委牵头完成东新开河截污干管剩余70米建设。
(四)市建委牵头完成雷家沟污水干管剩余780米截流工程。
(五)宽城区、绿园区按计划完成征地、征收,市建委完成镜水河剩余2个吐口的截污纳管建设。
(六)宽城区、绿园区按计划完成征地、征收,2018年6月30日前,市建委完成串湖流域剩余6.8公里末端截流和截污纳管建设。
(七)2018年6月30日前,绿园区完成双龙沟剩余10.5公里的截污纳管建设。
(八)2018年6月30日前,长春新区完成伊通河流域采取溢流调蓄池措施进行治理的1个吐口建设。
(九)2018年6月30日前,市水利局牵头完成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范围内吐口治理工作。
(十)2018年12月31日前,长春新区完成伊通河流域采取人工湿地进行治理的1个吐口建设。
(十一)2018年6月30日前,市建委牵头完成永春河流域飞跃路新发现错接直排吐口治理,串湖流域恒大城新发现直排吐口治理。
(十二)2018年12月31日前,市建委牵头解决雷家沟1个污水吐口直排问题。
四、整改成效
(一)市政府已将直排吐口截污纳管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市河长办印发了《长春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有效的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市建委牵头负责的东新开河截污干管剩余70米建设、雷家沟污水干管剩余780米截流工程、镜水河截污管线工程、串湖管线剩余6.8公里末端截流和截污纳管建设已完成;飞跃路吐口错接直排吐口治理工程、串湖流域恒大城新发现直排吐口红线内截污工程已完工、雷家沟吐口(即西郊污水处理厂尾水吐口)问题已解决。
(三)绿园双龙沟清淤工程,长春新区左二吐口治理工程、东道村、后东道村的吐口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四)市水务局牵头负责的新凯河水系治理工程中纳入治理范围的49处吐口通过封堵、截污纳管、截流坎截流、增加应急污水处理设备等措施,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五)市水务局及各责任辖区对吐口进行定时检查检测,特别是在雨后开展全线排查,明确吐口性质及水流来源,发现问题及时与责任部门沟通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国东 联系电话:0431-85377191
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