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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城区在征迁难题上的大局意识 (下)

时间:2018-11-26 10: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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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拆问题,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在领导小组会上说过两句话:一方面,我们要关心群众生活,努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与疾苦;另一方面要注意工作方法,多做思想工作,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工作,说服教育工作。对个别违法乱纪的,要依法处理好。

  综观伊通河治理工程征拆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是贯彻始终的一条主线。法规是社会成员共同行为准则,必须是刚性的,但贯彻执行法规的人应当充满温情,执法方式应当是柔和的。

  对弱势群体执行征收铁律亦柔情

  绿园区执行征收政策用一把尺子,不开后门,不搞人情照顾,但对特殊的人,则采取特殊办法解决。这个特殊之处,就是困难。特殊与困难划了等号,区里便出了三条政策:一是低收入的特困户通过廉租房政策解决;二是无房户符合条件的帮助申请保障性住房,或给予优惠价格购买政策性“温室购”;三是征拆户中因大病致贫家庭,镇街领导与其结成帮扶对子。

  这三条不仅仅是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实施,而是征拆中发现了问题,负责解决到底。符合办低保而未办的特困户,在征收过程中帮助办理;发现因病致贫的,要负责落实大病救助措施。总之,通过各项政策捆绑,不仅帮助困难户解决住房,还同时解决其他困难问题。

  

  

  绿园区征收签约现场

  还有一种突破规定的温情特殊。宋X(护士)原房屋失火后,住到一处无照房屋里,如不遇上伊通河治理征收,她可以一直住下去,但遇上了征收,她又无钱买一套新住处。宋X特殊之处是非典期间因公染上非典,要比平常人花更多的钱保养维持身体。宽城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有照房屋对其进行补偿,钱由区财政出。消息当然传出去了,知道消息的老百姓说,宋护士人家是因公致病,对有功劳的人,破一破规矩我们一点没意见。政府如果不特殊关照她,我们反而觉得政府不够意思。

  宽城区在征收过程注意换位思考,充分体会被征收人的困难,在征收的同时,主动解决发现的问题。某钢材市场4000多平方米房屋自然灭失而失去了实物;无法进行房屋成新评估,便无法获得补偿,企业十分着急。区政府征收办替企业出头,多次与产权户籍部门和法院协调研究,最后达成了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依省高级法院相关规定,根据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房屋用途、面积、建成年月,结合相关影像资料作出评估,予以了合理补偿。

  XX酿酒厂破产改制后,企业原建的职工住宅有19户一直无法进行房改;若不在征收之前完成房改,这些职工将减少评估价值20%补偿。宽城区征收办想居民之所想,多方寻找查证,最后由该厂上级单位作出“同意变更”决定,使19户居民拖延了多年的房改得以完成。

  X厂改制后多次变更转让,致使核税主体无法确定,虽经多方寻找核查,转让中间主体人有的已无法落实。宽城区征收办代企业多次与有关税务部门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帮助企业完成了核税。

  政府为企业与住户着想,千方百计解决企业难题,打造了良好的政企关系、政民关系,促进了征拆工作顺利推进。那么,这种主动积极为企业与住户排忧解难之举,是否全部为了推进征拆工作的功利性?下面的例子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2013年9月6日至2014年1月26日的不到半年时间里,李文平、李文政兄弟俩的父母双亲先后离世。那时,哥哥李文平24岁,弟弟李文政11岁。不过,有远见的父母为兄弟俩各留了一处房产——连体分户有证照住宅。但新的房产证分户手续到2016年才下来,按规定分户不能予以承认,除非有证据证明分户是在2014年7月以前完成手续。可李氏兄弟拿不出证据,证据在市土地、房产部门那里,他们只有权查上一次买卖的底档。听说要翻查十几年前、几次产权变更底档,兄弟二人傻了眼。

  负责李氏兄弟房屋征收的是二道区征收中心二部部长王延松,他正忙得一塌糊涂,省事的办法是把他们往后排,等他们拿来分户证明再谈补偿,而且这本来是住户自己的责任。王延松知道李氏兄弟的“能耐”,决定替他们出头找房地户籍部门。于是,王延松与于喜彬二人从窗口到户籍,又到档案室一路跑下来,限于权限,只好再报请区征收办领导出面,与房地局领导协调,将该处房产中自2003年以来三次买卖转让(其中一次与李家无关)及分户的所有档案调出,证明了应该为李氏兄弟进行分户补偿。两证比一证补偿,兄弟二人可多得9万余元。

  笔者向王延松表示敬佩。王延松说:“那是人家应该得的,我们多费点劲,老百姓就可少损失,办事要把心眼放公正呢。再说了,兄弟俩那么小就没了父母,够可怜的,不帮忙他们可咋办呀。”

  同样性质的事情也发生在宽城区两甲水库棚户区征收地块周秀云身上。多方面原因致周秀云房屋证照不全,不能证明是有籍房,但自己清楚有正式证照,却又不知从哪儿能找齐全了。宽城区征收中心七部出人,代替他多方查证,协调土地、房产等相关部门,调取底档,几番周折补全了相关证件,使其得到了应该获得的补偿。周秀云特别感谢,花钱制作了一面锦旗。锦旗上写道:“人民群众好公仆,老百姓的贴心人”。

  

  宽城区征收办公室

  征收办收到被征收居民的锦旗,可算做居民群众对政府的最高奖赏,这在周边群众产生良好影响。有的居民说,看起来政府征收与以前有的开发商拆迁不是一码事,不是把老百姓糊弄走了就完事,真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呢。这事要搁在以前有的开发商身上,巴不得你没证照他好多赚一笔钱,还能给你补偿有照房?这回政府办事公平呢。

  对高额索要与违法“三抢”实施依法征收

  2016年9月5日,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伊通河总河长王君正再一次视察伊通河治理工程,仔细查看了南溪湿地、永安明沟、长新调蓄池地等多处工地,要求抓紧大好季节,加快推进工程。

  

  征拆现场

  9月9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和相关城区政府领导在办公室主任王路副市长带领下,一大早就踏查相关工程施工现场和征拆节点。那天,天下着雨。踏查之后,王路主持召开办公室第10次调度会。众人都看明白了,能否按王君正书记要求加快推进伊通河治理工程建设,关键点还是在加快推进征收受阻节点。

  于是,在第10次与第11次调度会中间,即9月14日、中秋节前一天的下午,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建委主任李健又临时加开一次会。作为同为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局级领导,协调调度同级部门,自然充满了感激之情:“伊通河综合治理离不开各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对伊通河治理工作遇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上报,尽快协调解决,确保各部门沟通顺畅。特别是征收工作,哪个区域的征收工作影响工程进度,一定要及时上报,合力解决”。

  李健主任在会上讲的这段话,被记者一字不落地刊登在了9月27日的《城市晚报》上。在金贵的报纸版面上登这么长一段话,可见该记者颇有头脑。这段话中的“特别”、“及时上报”(两次)、“一定”等字句,既表明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们在那个时段的整体焦虑心态,同时也告知公众,突破制约治理工作的“难题”,就“一定”要“特别”、“及时”地“合力解决”征拆的难点。这是一个很会借用他人言语,表明媒体自身观点的报纸。

  思想工作不是万能的。为此,依法征收便成为伊通河治理的最后底线。

  依法实施征收的主要对象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高额索要,达不到目的便拒不搬迁甚至暴力抗法的。高额可谓狮子大开口。口有多大?东新开河末端一处230平方米的房屋,要求补偿400万元。南溪湿地上一处经法定专业评估为100万元的房屋,要求补偿15套房屋再加500万元。伊通河湿地上某鱼塘户声称,自己养的是昂贵珍稀锦鲤,满塘鱼每条索要6万元补偿。

  第二方面是,违法“三抢”(抢种、抢建、抢栽)。有的一夜之间建起上千平方米温室大棚、百余平方米房屋。寒风之中,数条钢筋支撑起来的大棚摇摇欲坠,棚内之人用电钻钻眼,插上葡萄枝再浇上水。2016年12月20日,第16次调度会通报中记载了“抢栽、抢建、抢种”突出问题:“自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尤其是百日攻坚战打响以来,市建委委托长春市测绘院,通过卫星遥感对流域内区域进行了定期、不间断地违法建筑拍摄,并出具了航拍图纸,共发现新增违法建筑1550处。”

  

  抢栽抢建抢种现象严重

  上述高额索要与违法违建呈现了两个特点:一是在百里伊通河流域上万户百姓中,仍然是个别的少数;二是虽经多次反复思想工作,仍拒绝依法签约与自行纠正,且成为阻止工程正常进行的“钉子户”。为此,各城区都依法予以征拆。2016年,伊通河流域全市依法征收达8次,依法拆违31次,计61万平方米,有力保障了伊通河治理工程的实施。

  笔者就依法征拆同李忠斌(时任)、黄宪昱、王铁茗(时任)、谢志敏等几位区委书记沟通了看法。他们一致认为,对个别住户实施依法征拆的必要性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他们的观点是,对个别索要高价的迁就,就是对守法签约,支持伊通河改造的绝大多数居民群众的不公平;因为少数人的大笔不当获利,是对大多数群众利益的损害。作为地方一级政府,不能为了化解个别访缠户,而得罪大多数老百姓,给社会正义与公平留下阴影。

  二是维护国家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100户居民中99户都搬迁走了,1户索要高价者钉在那儿,施工队伍进不去,一天得浪费多少钱?更大的损失是良好施工季节溜过去了。对此违法者不采取强制措施,便是对正常经济秩序的破坏,就不能保证城市建设顺利进行。

   

  

  司法部门为伊通河治理征收工作保驾护航

  那么,各城区党委政府是怎样依法实施征收的呢?

  首先,法规规定执行到位。要一碗水端平。几个城区都提出了三个一:“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评到底,一个办法补到底”的原则。调查表明,违法建筑中有的档次较高(住房有游泳池),房主多为经商头脑灵活与社会人脉较广的人;而有的“钉子户”虽然只有一处房屋,额外索要的补偿部分不是补不起,若同耽误施工队伍进场损失比起来可谓九牛一毛,但对1户的破例照顾,就会有一百户效而仿之。

  其次,法律程序履行到位。依法征收是行政征收部门将自己对某被征收对象的强迁意见提交人民法院,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审理,而后做出判决。在法院那儿,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双方是平等的法律主体。有人说,法院与政府是一家,所以法院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判政府赢。出现此种情况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政府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是十分谨慎的,理由不充分将面临败诉,而损害政府威信的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少数“民告官”而胜诉的例子。

  再次,思想工作做到位。王君正书记说过,征拆中的纠纷(除个别的)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要好好地处理好。”(2017年1月24日讲话)。为此,一些城区在征收中心长年聘请了法律顾问,对一些一时想不通的住户,由律师上门释规讲法,尽可能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即便是法院判决被征收人败诉,一些城区政府征收部门,也有理让三分,仍然不放弃最后思想工作的机会。

  南关区对4户索要高价的住户,走完了法院判决强拆手续,仍然再次与住户协商,同3户居民最终达成了协议。而对另一处19户居民在走完司法裁决强拆程序后,鉴于工程施工可以在先已征拆的地段展开,便耐心等待了十几天,经过工作,与其中13户居民签了约。

  对违法“三抢”,在加强监管防守责任与打击顶风作案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和说服教育工作。主要纠正方式是劝说鼓励违建居民自我纠正。对部分同意拆除违建的居民,考虑其违建投入的损失,对其中有困难的,由街、村出资雇人或出机械帮拆。

  对虽经耐心工作与依法裁决后仍然拒绝依法搬迁的个别住户,尤其已严重影响治理工程实施的“钉子户”、暴力抗法者,各城区态度坚决,绝不手软。南关区委书记(时任)王铁茗对征收干部提出了“拼韧劲,啃硬骨头,不留后遗症”的要求,说白了就是要以百折不挠的坚韧毅力,克难攻坚,依法把征拆工作做到规范、圆满的程度。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上万户征拆,出现几个与众不同的违法乱纪者也属正常。据了解,在征拆过程中,不乏征拆干部被个别暴力抗法者谩骂、殴打、威胁、诬陷,甚至私下报复。

  

  暴力抗法现场

  有的征收工作人员因而受伤、住院,但在整个伊通河流域征收过程中,没有一个被征收人挨打被骂。各区对征拆人员都有严格纪律要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各级征收人员都明白,自个受伤是工作问题,若是哪个被征收人受了伤,那可是征拆中的政治事件。所以,有的受了委屈也努力约束自己。

  当然,各区领导都不回避矛盾,带头碰硬。在几次依法实施的强拆过程中,各区相关负责领导都亲临强拆现场。王铁茗说,一把手到现场坐镇,实际上是为征拆一线的干部在撑腰,作主心骨。

  在这方面,市区两级政法机构做了大量工作。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作繁重情况下,抽调得力人员,及时裁决征拆强制执行的诉讼申请,并加班加点,尽量缩短审理时限,为伊通河治理项目推进赢得时间。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非法扰乱阻碍正常施工建设,着力侦破内外勾结,骗取国家经济补偿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施工现场周边治安秩序的积极维护,为伊通河治理创造了良好社会秩序。司法部门协调指导相关律师事务单位与各区征收部门建立常年法律咨询服务,既为征收部门依法实施征收提出法律把关意见,又为一些住户争取了应得的利益。检察机关分别与伊通河治理相关单位、企业与项目建立延伸监督与服务关系,既督促预防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招标暗箱操作、截留、贿赂等犯罪行为,又支持相关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对正常经济交往活动大胆工作。

  为落实市委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王君正书记“各级政法部门必须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做到中心工作在哪里、政法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千方百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改革开放保驾,为全面振兴长春铺路”的要求,2017年3月6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祥与市委常委马延峰共同召开了“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伊通河综合整治项目座谈会”。全市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市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都参加了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吕锋在外地公出,专门委托常务副局长姜宏亮代表自己参加会议。可见全市政法机关对伊通河治理工程的重视,以及服务与保障伊通河治理工程的决心。

  这是一次重要的会议。会议除了对2017年政法部门服务保障伊通河治理工程做出全面部署,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外,出台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市政法委员会与伊通河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工作联络制度与日常沟通机制。双方的各级都确定了负责联系领导和联络员。对伊通河治理建设部门提出的需求,市政法委员会还建立了工作台账,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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