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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十月长春人口净流入0.42万人
数据背后折射城市吸引力!

时间:2018-11-23 06: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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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净流入量反映了一个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

  22日,从长春市发改委获悉,为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促进长春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长春市各级各部门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着力构建非户籍人口“进得来、落得下、留得住、过得好”体制机制,基本扭转了长春市人口外流态势。2017年,长春市迁入落户4.2万人,净流入0.45万人;2018年1—10月,迁入落户3.8万人,净流入0.42万人。

  权威的数据,给了人们想象空间。大家不禁要问,长春吸引力来自哪里?

  五大方面,这是长春给出的答案。

  长春市通过降低城镇准入门槛,拓宽人口落户通道;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满足城镇用地需求;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解除农民进城顾虑;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农民融入城镇,让人口涌入长春。

  具体而言,首先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通过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清壁垒、畅通道、强服务,积极为农民进城、新市民落户提供有利条件。

  其次,健全财政政策体系。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财政政策》(长财预〔2018〕1393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住房保障等建设,并加大对非户籍人口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支持力度。

  同时,通过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保证数量,全力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一是充分保障土地足量供应。对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实行“应供尽供”、“应保尽保”,充分满足各地城镇化发展用地需求。

  此外,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进城农民土地权益,解除农民进城顾虑。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最后,围绕农业转移人口“留得下、过得好”问题,将在长非户籍人口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支持和引导其融入城镇。

  长春引力,还不止这些。为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长春市还将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取消对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毕业不超过五年的限制,大幅放宽保障对象人均月收入标准,对城区无土地农业家庭与城镇家庭同等对待,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缴纳社保、医保或公积金任意一种满6个月即可申请。并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城落户农民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可在长春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工作单位或营业执照的,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办法,使用国家二代医保卡在定点医院均可实现异地结算。

  与此同时,还落实了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等政策。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户籍限制,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并对参保个人实行同缴费、同补贴、同待遇。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养体系,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今年长春市共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4万人次。

  在子女入学方面,保障随迁子女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对随迁子女实行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全面开放、平等参与电脑均衡分班等政策,中途转入的实行随来随入,确保了农民工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同城同待遇”。

  “这些举措都是前提,实际上体现的是改革给长春带来的发展红利,人们到这里来有钱赚,有好的生活体验,这才是根本。”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占国介绍说,人口净流入是分析城市吸引力一个最重要的指标。在他看来,经济发达的城市凭借优质的社会公共资源和良好的就业机会对流动人口形成了强大的吸引力,大量的流动人员到大城市后,盆地聚集效应开始形成,有利于城市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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