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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项医保经办业务实现“只跑一次”

时间:2018-06-20 09: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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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布参保报销“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只跑一次”专项行动正式启动。目前,已确定90项医保经办业务实现“只跑一次”。市医保局充分运用“互联网+医保”和大数据,加快开通“网上医保”“掌上医保”等服务渠道,真正实现让“数据跑腿”的经办服务模式。

  96%医保经办事项实现“只跑一次”

  方案公布:市医保局经办事项共93项,除确定不能实现“只跑一次”的3项业务外,首批实现69项“只跑一次”(含零跑动)事项,第二批又推出“只跑一次”事项21项。截至目前,共有90项业务实现“只跑一次”,占总事项的96%

  本月7日,群众评议团走进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通过听取集中讲解、现场调研、座谈等形式,对医保“参保报销只跑一次”进行了评议。在模拟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群众和企业代表提出“辅导群众正确使用一体机,进一步节省办事时间”“让企业和用人单位第一时间了解到信息”“尽早开通‘自助证明打印’功能”“将一体机下放到街道、社区和医院”等建设性意见建议。

  在上次的群众评议活动中,来自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代表刘学提出一体机开通“自助证明打印”功能。“我看了方案,这么快就把这么多服务项目改进了,工作真是高效率!”19日,刘学表示对反馈情况很满意。群众代表刘丽看到自己的建议被采纳,也表示很满意。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评议结束后,该局充分吸纳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制订工作计划:在一体机上设置简明、清晰的操作指南,方便各年龄段人群参阅;抓紧攻克技术难题,尽早实现“证明自助打印”功能;总结一体机试用过程中的经验,开发更多实用性强、操作简便的功能,在保证医保网络数据信息安全的同时,尽可能地下放到全市各个角落。

  推行医保经办服务新模式

  根据方案,市医保局将推行“多方位业务查询、远程业务经办、窗口一站式办结”的医保经办服务模式,加快推进线上、线下办事大厅建设,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涉及多项业务的复杂事项建立联办机制,全面推行全程代办,保证在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实现特定事项或环节一次性办结。

  “一门办结”:依托全市“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服务改革,前置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实现“居民参保只跑一次”。

  “一网通办”: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征缴业务远程经办体系,用“数据跑腿”替代“群众跑路”,实现“职工参保一次不跑”。

  “一站办结”:实行容缺办理制度,简化经办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实现“参保缴费、零散报销业务只跑一次”。

  “一窗受理”:窗口内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一律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内部并联办理,不得要求申请群众送交、多次排队。

  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今年下半年,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完善“只跑一次”改革事项和办事指南,巩固深化改革成效。同时,转变经办服务方式,降低办事难度,丰富服务手段与措施,实现参保群众和企业办事“不回跑”“不重排”。

  减少业务审批路径,将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转外就医、工伤复发、生育围产保健等审批业务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由“跑一圈”变为“跑一次”,满足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参保患者就医需求。

  延长长期异地就医审批时限,将定期审批变为长期有效。合理利用国家异地结算平台,全面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度,将往返报销转变为出院结算。

  在官方网站公布各类业务经办事项项目、记录梳理示范文本填报说明、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错误示例,使群众能够一次性获得详细、有效、充分的办事信息;未在网站公示的材料,不得在办理时要求提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强化医保呼叫中心、医保网上智能大厅功用,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QQ群等,让群众无需跑动即可查询单位、个人信息。开发医保自助查询机,实行“365×24”的全天候服务机制,对群众开放使用,丰富查询内容,一次性满足群众查询需要。

  医保“只跑一次”经办业务(第二批)

  1参保人员退保业务(出国)

  2城镇居民个人参保信息变更

  3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

  4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

  6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数核定

  7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基数核定

  8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保人员关系转移(转出)

  10老工伤人员新参保

  11灵活就业人员停保

  12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

  13灵活就业人员续保

  14灵活就业人员在职转退休

  15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异地生育待遇审批

  16女职工人流津贴

  17女职工生育津贴

  18破产改制企业新参保建户

  19市直离休干部选择定点医院

  20市直离休干部异地居住就医手续

  21新生儿落地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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