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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

时间:2018-04-24 10: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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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春市印发《2018年教育脱贫攻坚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长春市将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幼儿)资助体系,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具体资助对象及标准为:对长春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学前、义务教育段、高中、大学、中职分别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7200元助学补助。对就读于市属中职学校(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习相关费用。为就读于农村幼儿园的长春市低保家庭幼儿和就读于长春市小学、初中、高中的长春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同时,长春市将建立贫困幼儿及学生的实名制信息管理档案,对受助人数、贫困资格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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