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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整治一提升”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时间:2023-05-12 09: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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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启动,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环境风险点源,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分类施策,靶向发力,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危险废物规范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和重点危废产生单位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贮存库房是否符合“四防”标准;是否贮存硝化类易燃易爆危险废物;是否存在属性不明的危险废物;分区贮存、贮存期限、转移联单等制度是否按规范落实;场区监控设施、应急处置设施、应急预案与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完备;对附近人群、饮用水源地、流域是否构成风险;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倒卖、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

  废弃危险化学品及重点环保设施设备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处置等环节规范化管理情况;加强跨省、市过境转移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跟踪监管,重点查处和整治违规存放、暗地倾倒、非法转移、私自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检查重点环保设施设备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重点环保设施设备是否稳定运行。

  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重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单位是否使用专用包装袋、容器、警示标示;是否分类分区贮存医废,是否如实称重记录台账;是否超期贮存;是否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是否按期收集医废,贮存设施是否设置微负压及通风装置、制冷系统、废气净化装置;是否将运输车辆、转运工具、周转箱(桶)清洗消毒。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放射源使用单位和二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管理规范;高风险移动放射源是否纳入在线监控和报备管理;废旧放射源是否规范送贮,放射性“三废”是否规范排放;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及演练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重点检查环境应急监测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是否定期组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社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环境应急专家库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是否完善;受理环境举报线索和投诉案件是否按“五个第一时间”要求落实到位。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将以企业为单元,以领域为作战条线,对标对表,强化环境监管方式和治理举措, 把隐患当成事故处理。

  优化检查方式,综合采取“线上+线下”“干部+专家”“夜查+回马枪”等模式,开展监督指导、帮扶督导、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强化责任措施落实。

  强化依法查处。聚焦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用最严格的标准、最精准的监管、最有效的问责,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和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涉水涉废涉源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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