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公用服务

推荐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长春 >  生态文明

我市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时间:2018-12-23 06:31 来源:
【字体: 打印

  21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技术评估专家组在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进行现场勘查、听取相关汇报等方面评估之后认为,我市试点工作以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城市转型升级、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建设幸福长春为目标,理念先进、布局合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特色突出、示范明显,实现了既定目标,通过试点验收。
  2014年5月,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试点期为三年。这期间,我市依据《长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按照“一轴引领、两带呼应、五源共济、十区协同”的总体布局,系统开展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管理、水文化六大体系42项具体任务建设,圆满完成了吉林农业大学节水示范、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等8项示范工程。同时,我市秉承流域综合治理理念,强化了伊通河“核心轴”的辐射带动效应,形成了“建、管、护、转”四位一体的治理范式;坚持生态优先,充分利用自然之力,修复河湖生态,变“工程治河”为“生态治河”,充分发挥了城区水系“蓄、滞、调、控、净”的功能;坚持科技引领,大胆探索北方寒区城市水环境治理关键技术难题;坚持水城共融,着力在水生态景观建设中融入城市文化底蕴。
  21日,评估组进行了现场考察,查阅了文件资料,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介绍。评估组认为,我市全面完成了省政府批复的《长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下一步,我市将把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城市发展的新动能,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将长春建设成为水生态文明的典范之城、人水和谐的生态之城。 

编 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