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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治”“保”有序衔接
长春市河长制向“见成效”转变

时间:2018-12-21 14: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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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署和长春市的要求,长春市今年全力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狠抓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水污染治理“管”“治”“保”有序衔接,推进长春市河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从“有名”向“有实”迈进。
  今年,长春市在2017年出台三级方案、建立四级河长、成立两级河长办、出台七项配套制度实现河长制“四个到位”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印发实施了《长春市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设立各级湖长59名,加快推进“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长制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今年年初以来,长春市扎实推进河湖治理工程、水污染防治攻坚和专项整治,市、县两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河(湖)1668次,市直部门多次开展督导检查、“电视问政”,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暗访排查,把触角延伸至主要河流的二三级支流、村屯周边等问题突出的河段,发现并及时解决河道环境问题,提高河湖管理水平,实现河长制湖长制全面覆盖无死角。
  投资245.73亿元  扎实推进重点河湖治理工程
  今年年初以来,长春市加大河湖治理投入,扎实推进重点河湖治理工程。全市累计完成投资245.73亿元,其中伊通河综合治理217亿元,饮马河流域治理25.5亿元,石头口门和新立城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3.23亿元。
  伊通河是长春的“母亲河”。2016年,长春市启动了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今年,该工程继续有序推进,目前中段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南溪湿地公园建成并投入使用,中段渔航文化公园、工业轨迹公园、治河纪念公园、樱花岛等正在收尾,11座桥梁完成改造提升,22座驿站陆续投入使用,33公里绿道全线贯通;昔日臭水横流、垃圾遍地的西部水系新凯河,通过防洪工程、截污治污、内源控制、水生态修复等措施,消除水体黑臭,确保水生态安全;东新开河、串湖等流域水系治理全面推进;完成截污纳管120公里,治理吐口122个,开工建设22座调蓄池,其中14座已主体完工;75个黑臭水体已有72个基本消除黑臭,剩余3个年底前可完成。
  通过治理,伊通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杨家崴子国控出城断面,2018年1~10月与2016年同期相比,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指标改善比例分别达到49.2%和70.7%;伊通河靠山大桥出境断面,2018年1~10月与2016年同期相比,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指标改善比例分别达到11.8%和18.5%。水质不断向好,功能基础和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如今的伊通河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沿河风光文化带,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提升。
  饮马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成效显著。长春市编制市县两级治理方案,设置跨区水质监测断面,启动了33项治理工程建设。共封堵污水吐口50个,新建污水管线205公里,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489户,拆除旱厕999个,改造厕所5785个,退耕还河144公顷,新建林草隔离带233公顷。8月份以来,饮马河4个国考断面水质状况不断好转,多数断面的月份指标达到考核要求,水质有所改善。
  今年,长春市启动了石头口门、新立城水库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工程。长春市采取资金补偿方式(水田1.2万/亩,旱田0.9万元/亩),累计下达资金3.23亿元,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1260公顷土地进行了为期9年的政策性休耕,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内93户居民、15户企业搬迁;修建一级保护区防护围栏88.9公里,预计年底前围栏全部完成并实现封闭管理,实现一级保护区无耕地、无居民、无企业、无排污口,形成有看护人员、有巡查机制、有保护措施、有监测防控的规范化管理格局。
  同时,长春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和专项整治也取得阶段性成效。9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九台、双阳、德惠、农安等一批乡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启动建设,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治理、农村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1629户养殖场全部关闭或搬迁。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非法采砂清理、河湖“蓝桩”专项行动、“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密集部署,年内累计清理河道及周边垃圾33.81万立方米,完成伊通河和饮马河生态补水11817万立方米,河湖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设“蓝桩”11315个  全面推进河湖岸线生态保护
  河湖是城市的“血脉”。河湖岸线生态保护“蓝线”管理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城市守住一泓清水的有效举措。依据《长春市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长春市于今年5月出台了《长春市河湖水系控制线及用地规划》,开展了河湖水系控制线“蓝桩”设立工作,“蓝桩”行动全面启动。
  划定“蓝线”,既为各级河长明确了河湖的管理范围,也加强了河流水系、水库、湿地、水源工程等的规划与控制、保护与管理,“蓝线”控制范围内的土地,优先安排用于河湖整治、绿化防护以及其它有利于河湖保护的工程建设。禁止影响河道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废弃物,禁止商业性的房地产开发等。在“蓝线”内进行的各项建设,都必须符合经批准的“蓝线”规划,从而保障城市供水和防洪排涝,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长春市将流域水面积不小于10平方公里、流经城市重要区域的河流和大、中、小I型及小II型水库纳入河湖水系控制规划范围。目前已完成了64条河流、37座水库河湖管理岸线划定,已设立河湖水系“蓝桩”11315个,明确了规划控制与河湖水系保护管理范围,为河湖保护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水源地综合治理过程中,长春市还创新河湖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资金补偿方式,对石头口门和新立城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1200多公顷土地进行政策性休耕,补偿标准为水田每年每公顷1.2万元,旱田每年每公顷0.9万元,休耕年限为9年,补偿资金1.16亿元;对一级保护区内的房屋和企业进行依法征收拆迁,征拆补偿资金2.33亿元。
  建立“河湖警长制”  向涉河违法犯罪行为“亮剑”
  水上巡逻艇对水面涉河犯罪案件快速预警、快速打击,手持终端 “巡河模块”APP实时查看视频图像,无人机空中巡逻及时发现隐蔽违法犯罪行为……榆树市的“水陆空+电子巡河、快速上报、留痕管理、闭环跟踪”的科技巡河平台,实现立体化全天候动态巡河。
  今年5月,榆树市公安局成为了“河湖警长制”先行试点单位,探索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中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崭新实践。河湖警长制试点工作启动后,榆树市创新建立河湖警长制“1+1+2+N”工作体系,以公安局长为总警长,其他6名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总警长,94名民警和39名辅警及乡镇(街道)、村屯群防群治人员参与,定期开展巡河工作。
  拉林河榆树段长107公里,流域面积1685平方公里,流经8个乡镇,有23条支流,是惠及沿岸群众的“母亲河”。针对拉林河流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榆树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河湖警长制”巡河、管河、治河“三位一体”的职能,对非法采砂、污染排放、破坏河道等涉河犯罪重拳出击,今年共整治畜禽污染源153处,拆除涉河违章建筑17处,整改治安隐患38处,清理生活垃圾、畜禽粪便7500吨,关停采砂场39家。
  “河道警长制”,是长春市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新实践。目前长春市已建立三级河道警长工作机制,实现了警长与河长无缝对接,设立各级河道警长243名、河道警员254名、协警员507名。重点在配合征拆、制止倾倒垃圾、打击非法采石采砂、清理违法排污、关闭搬迁养殖场等工作中实行“两长”联合行动。今年年初以来,全市累计开展联合执法248次,处理各类案件61起,有力地推动了河流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
  勇于探索  各地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
  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长春市不断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成立了饮马河河长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也积极探索,根据当地特点创新优化运行机制,强化问题导向,打造各具特色的新模式:
  ——今年9月,九台区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招聘“民间河长”,对有价值信息实行有奖举报机制,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积极性。实行有奖举报机制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涉河涉水问题76件,做到了第一时间接件、督办、整改、反馈,提高了群众满意率。
  ——双阳区全面加大城区内棚户区改造力度,切实解决棚户区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双阳河水质的污染。为彻底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双阳区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计划每年投入约3000万元,与专业企业合作,集中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绿园区建立起分区、分河、分段、定岗位、定点、定人的“三分、三定”工作模式,并结合河流沟道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保洁巡查管理制度及考评细则,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监管措施不断完善。
  ——榆树市以村为单位,落实巡河员211人、保洁员240人,河道卫生清理完后做到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清运,签订河道卫生保洁合同,建立了垃圾保洁管护机制。
  ——农安县扎实推进东部生态湖工程建设,成为农安县人民公园一、二期与伊通河连接的纽带,东部水系向上下游扩展的桥头堡。
  各地积极有益的探索实践,为河长制工作增添了活力,有力地推进了长春市河长制工作落实。
  细化实化任务  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
  长春市将依据水利部印发的《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按照省河长制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长春市将集中解决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加强系统治理,着力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新老水问题,管好河道湖泊中的水体,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长春市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水安全体系,抓好农村人居水环境治理,清理河湖四乱,提升河湖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重点河湖治理和水生态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伊通河、饮马河、新凯河等流域的综合治理,启动两大水源地入库河流水生态治理工作;完成市级河长河湖岸线划定工作,启动县域河长河湖岸线划定工作,进一步规范河湖管理;完成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全覆盖。
  为保障河长制湖长制顺利推进,长春市将重点建立饮马河长春、吉林两市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伊通河长春、四平两市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两次,解决上下游、跨地区水污染问题。细化实化各级河长任务,明确河长履职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标准,将“清四乱”作为检验河湖面貌是否改善、河长是否称职的底线要求,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纳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同时,以务实管用高效为目标,明察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强化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基层河长进行培训指导,加强河湖保护宣传,营造齐抓共管的河湖管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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