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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连续35天享受优良空气 居东北省会城市首位

时间:2018-09-09 06: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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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8月4日至9月7日,长春空气质量连续35天保持优良,其中优级33天、良级2天,优良率达100%。我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居东北省会城市首位。
  监测数据还显示:8月4日至9月7日,长春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二氧化硫(SO2)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5.6%;二氧化氮(NO2)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四项参数浓度值均达到2013年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环保和气象专家分析,8月4日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向好,有3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低于50,达到自然风景区标准。一方面是由于气象条件较利于污染物扩散,更重要的是多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综合作用的结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以控煤和减排为重点,强力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超标排放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扬尘管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013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5亿元,淘汰燃煤小锅炉4956台,煤炭占总能耗比重由2013年的86%下降到65%。累计发放补贴资金8500万元,淘汰黄标车10.7万辆。我市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利用率由2013年的43%提高到76.8%。2017年,全市累计完成12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关停搬迁重污染企业9户,全市建成区街路平均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85%,扬尘污染得到有力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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