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公用服务

推荐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长春 >  生态文明

我市成立生态环境委员会

时间:2018-07-03 14:37 来源:
【字体: 打印

  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日前决定,成立长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环委会”),以市委、市政府层级统筹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全市“大生态、大环保”的工作格局。
  据了解,市环委会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全局性重要工作;研究确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重点任务、阶段性目标和重大政策举措;统筹协调解决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生态市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编 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