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政务服务 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网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Русский 站群导航
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长春 >  民生改善

我市启动医疗照护保险居家服务

时间:2022-01-02 09:16 来源:
【字体: 打印

  作为全国首批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城市,日前,我市启动医疗照护保险居家服务,成为东北地区首个全类别参保人员同步启动居家照护服务的城市,以及全国首批构建医疗、养老、居家“三位一体”保障机制的城市。医疗照护保险居家服务的启动,将解决首批试点城区4000余失能家庭居家护理难题,预计为参保人年度减负3500余万元。

  2021年,我市以南关区、二道区为先行试点,延伸开展失能人员居家照护服务。通过前期摸底调研、精准测算,确定了10项家庭自行护理较难开展的生活照料项目和8项需求度较高的医疗护理项目。其中,生活照料40元/小时、每周每人可享受上门服务2次;医疗护理50元/小时、每周每人可享受上门服务1次。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80%,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70%。即参保城镇职工每月仅需支付168元、城乡居民支付252元,即可享受每月12次的居家照护服务。为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市医保局同步探索了双重保障一单结算,实现了对特困老年人“零自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个人自付部分补贴80%、个人承担20%,获得了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组高度认可。

  此外,市医保局还开发了“长春市居家照护服务智慧系统”,通过创新“互联网+医疗照护”服务模式,实现了预约申请、照护机构健康评估、护理过程监督记录、护理服务审核评价的全流程线上服务。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