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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医疗照护保险居家服务

时间:2021-12-27 10: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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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4日,我市举行“长春市医疗照护保险居家服务启动仪式”,标志着我市成为东北地区首个全类别参保人员同步启动居家照护服务的城市,全国首批构建医疗、养老、居家“三位一体”保障机制的城市。医疗照护保险居家服务的启动,将解决首批试点城区4000余失能家庭居家护理难题,预计为参保人年度减负3500余万元。

  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全覆盖

  我市在保证医疗照护保险公平性、普惠性的基础上,以南关区、二道区为先行试点,延伸开展失能人员居家照护服务。通过前期摸底调研、精准测算,确定了10项家庭自行护理较难开展的生活照料项目和8项需求度较高的医疗护理项目。

  其中,生活照料类项目主要有温水擦浴、简单肢体锻炼、失禁照护及指导等10项家庭自行护理较难开展的照料项目,每月可享受上门服务8次,每次服务时长2小时,服务定额标准为40元/小时。

  医疗护理服务主要有压疮预防及指导、留置管护理、雾化吸入等8项需求度较高的项目,每月可享受上门服务4次,每次时长1小时,服务定额标准为50元/小时。

  居家照护服务对象在住院、机构照护服务期间停止居家照护服务。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启动即覆盖全类别参保人的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即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全部同步纳入保障范围。经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居家参保人,可申请成为居家照护服务对象,享受居家照护服务。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8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70%。即参保职工每月仅需支付168元、城乡居民支付252元,即可享受每月12次、20小时的居家照护服务。 为切实减轻患者负担,长春市医保局同步探索了双重保障一单结算,实现了对特困老年人“零自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个人自付部分补贴80%、个人承担20%,获得了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组高度认可。

  25家机构服务全程标准化

  在保障失能人员医疗待遇的同时,长春市医保局提高了居家照护服务标准。首批挂牌成立的25家定点居家服务机构中,引入了国内知名的养老服务企业落地春城,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模式将有效带动全市照护服务企业良性发展。同时,对服务机构开展了全面培训,构建了由261名医护人员、451名生活照料服务人员组成的服务梯队。根据《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定点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服务计划确定的项目、时长及工作规范等提供服务,逐项落实,不得擅自增减。上门服务人员应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服务前应核实居家照护服务对象身份,评估其肢体功能,向其监护人宣读风险知情书。服务结束后,由居家照护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在居家照护服务满意度评价表中如实填写评价结果,并备案存档,作为核验服务质量的依据,服务人员还应在医保App上按要求完成每次的服务打卡记录,并实时上传有关佐证资料照片,确保居家照护服务在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高标准维度推进。

  全流程App“一键预约下单”

  为提升服务供给,市医保局同步创新打造了“互联网+照护”服务模式,实现了申请、查询、预约、评价全流程线上服务。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可通过医保App等方式申请初评,初评通过后,由承办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的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团队实施现场复评,复评通过的参保人成为居家照护服务对象。居家照护服务对象可结合需要,通过App选定定点服务机构,由定点服务机构对居家照护服务对象的疾病情况、身心状况、健康需求等进行全面评估,并指导其合理选取服务项目,制定服务计划,并通过App进行“一键预约下单”。

  尽快推进全覆盖

  居家照护服务启动的同时,我市各县(市)区同步启动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我市试点保障范围由380万人扩围到867万人。下一步,长春市医保局将充分总结试点经验成效,尽快推进居家照护实现全覆盖。届时,政策红利将惠及全市4.4万余个失能家庭,年减负约10.6亿元,创造至少5800余个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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