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政务服务 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网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Русский 站群导航
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往期回顾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相关问题

时间:2016-12-09 13:56 来源:
【字体: 打印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中国 长春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能否真正落实关系到每一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今天我们请到了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待遇审核处郭彤副处长和综合业务处金丽娟副处长做客访谈室,在线向大家介绍长春市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落实情况。     
[主持人] 嘉宾,早上好!非常欢迎几位嘉宾做客我们的访谈室。     
[金丽娟] 主持人和各位网友,早上好     
[郭彤] 主持人和各位网友,早上好     
[主持人] 刚刚说到社会保险制度是关系到每一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的,2011年7 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根据《社会保险法》我国社会保险包括哪几个险种,都保障了公民哪些权利?     
[金丽娟]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分别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主持人]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经办哪几个险种?     
[金丽娟]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主持人] 什么是“一照一码”?“一照一码”与社会保险登记是什么关系?     
[金丽娟] 自2015年10月1日起,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之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刻制公章准许证明这五证。 “一照一码”适用于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成立企业领取“一照一码”后,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按驻地到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所属分局办理参保登记。 不适用“一照一码”的用人单位办理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及注销等手续仍按《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主持人] 企业取得参保手续后,社保部门如何核定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金丽娟] 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收入核定,根据《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核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上、下限。     
[主持人] 2015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增加多少?     
[金丽娟] 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在原计发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其中:累计缴费年限21-25年部分,每年增加0.15%;累计缴费年限26-30年部分,每年增加0.2%;累计缴费年限31年及以上部分,每年增加0.25%。享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1995年7月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起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     
[主持人] 2015年起,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分为哪些档次?     
[金丽娟] 可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110%和120%这五个档次确定缴费基数。     
[主持人] 要申请养老保险贴息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金丽娟] 具有长春市户籍,为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及个体身份参保因生活困难中断缴费,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属城市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成员可申请办理政府贴息贷款。     
[主持人] 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金丽娟]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主持人] 稳岗补贴应用于哪些支出?     
[金丽娟] 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其中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两项支出不得低于稳岗补贴额度的90%。     
[主持人] 参保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金丽娟]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条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长春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长春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向市社保局所属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主持人] 目前,一些地区出现程度不同的“断保”现象,针对一些“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中断缴费的“断保”现象,社保局采取了哪些举措?      
[金丽娟] 因个别单位和个人参保意识都不强,或因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缴费,而出现断保,对此,我们采取两项措施,一是按照政策给予缴费人相当于缴费总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二是助保贷款政策,对4050经济困难人员可申请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两项措施都能有效减轻参保人的缴费压力,防止“断保”发生     
[主持人] 目前促进大学生创业养老保险有什么扶持政策     
[金丽娟] 根据《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养老保险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0号)规定: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进入大学生创业园创办的企业,比照城镇个体工商户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比照个体工商户雇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其与大学生创业园签订的入园协议书进行认定。此项政策暂定为3年。     
[主持人] 今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参保有什么新政策?     
[金丽娟] 依据《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养老保险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的年份,个人自愿,可从毕业当月起,按照历年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核定的缴费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6年。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补缴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计算。此项政策期限至2017年底。 高校毕业生范围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毕业生。      
[主持人] 高校毕业生补缴灵活就业期间养老保险费需提供什么手续?     
[金丽娟] 提供资料:1.《毕业证》;2.通过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此表的,需提供教育部授权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主持人] 今年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费有什么新政策?     
[金丽娟] 依据《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文件规定:参保人男年满40周岁、女年满35周岁的,可按照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趸缴本人灵活就业期间未参保年份的养老保险费。首次申请趸缴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与累计趸缴年限之和不超过20年。其中“趸缴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包括已缴费年限、欠缴年限和符合政策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     
[主持人] 参保人员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多少由哪些因素确定?     
[郭彤]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政发[2004]28号)的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四部分组成。计发后基本养老金的水平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直接挂钩,体现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职工历年缴费工资基数越高、视同与实际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间越晚,则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就越高。 具体每月应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是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上一年省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95年7月以来到退休前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所确定的。      
[主持人] 缴费满15年后就不再缴费能领取到养老金吗?     
[郭彤] 缴费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限。不能理解为缴满了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只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有经济收入的必须连续缴费,退休时才能正常领取养老金。 根据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时使用退休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养老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中断缴费的,按中断缴费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养老金,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也计算到中断缴费的上年。      
[主持人]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郭彤] 根据《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2008年5月吉林省人民政府令198号)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按规定缴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㈠、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㈡、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㈢、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主持人]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如何调整?     
[郭彤] 本次养老金调待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采取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三)特殊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 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主持人] 哪些人员能够享受2016年养老待遇调整?      
[郭彤] 文件规定,享受本次养老待遇调整的条件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 (退职) 人员。2016年退休的人员不参与本次调待。     
[主持人] 2016年养老金如何调整?     
[郭彤] 我们举个例子吧,比如A先生1943年5月出生,1963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5月退休,2015年养老金为2000元/月,A先生此次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 按照刚刚说过的,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依旧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而言,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45元;挂钩调整即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适当倾斜即特殊调整,为高龄退休人员增加部分养老金。 所以A先生本次养老待遇调整的计算方式为: (1)定额调整:4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39.8年按40年计算):95元; (3)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2015年养老金的1%):20元; (4)特殊调整(满70-74周岁):40元。 总计45+95+20+40=200元。      
[主持人] 那缴费年限怎么计算的?     
[郭彤] 调整待遇时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是用退休时间减去参工时间,精确到月,每满12个月算一年,余下不足一年部分按一年计算。比如B先生1975年12月参加工作,2015年5月退休,他的缴费年限是多少呢? 我们用他的退休时间减去参工时间,精确到月,每满12个月算一年,余下不足一年部分按一年计算。那B先生的缴费年限实际为39年零6个月,此次调待按缴费年限40年调整。      
[主持人] 那如何计算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养老金?     
[郭彤] 我们同样来举例说明,比如C先生,缴费年限为37年,按照分段计算原则,计算他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养老金数额? 依照文件精神,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养老金采取“阶梯式分段调整”的方式。即缴费年限满1-2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加发2元;26-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加发2.5元;31-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加发3元;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加发3.5元,共四个时间段。所以刘先生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为: (1)缴费年限1-25年部分: 25×2=50元。 (2)缴费年限26-30年部分(共5年):5×2.5=12.5元。 (3)缴费年限26-30年部分(共5年):5×3=15元。 (4)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共2年):2×3.5=7元。 总计50+12.5+15+7=84.5元。      
[主持人] 有中断缴费的人员的缴费年限在2016年调待中怎么计算?您也一样给大家举例说明一下吧。     
[郭彤] 好的。比如D先生,1980年2月参加工作,2015年5月退休,其中在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因失业而自愿中断缴费。怎么计算这位D先生的缴费年限是呢? 调整待遇时,中断缴费的年限都要扣除。所以D先生的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为:退休时间-参工时间-中断缴费年限,总计33.3年,调待时按34年调整。      
[主持人] 享受特殊调整政策的人群年龄如何界定?     
[郭彤] 此次特殊调整主要是针对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年龄计算的截点为2015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满70周岁才符合高龄退休人员的特殊调整政策。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不满70周岁的,不符合高龄加发条件。     
[主持人] 特殊调整的待遇每个月多少钱?     
[郭彤]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在1941年1月1日到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每月加发40元;年满75-79周岁(在1936年1月1日到194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每月加发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在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每月加发60元。     
[主持人] 按“五七家属工”参保的退休人员如何调待?     
[郭彤] 以“五七家属工”身份参保并办理退休的人员,此次调待只享受定额调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和高龄人员特殊调整的政策,不享受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政策。     
[主持人] 非常感谢谢位嘉宾做客访谈室,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请各位网友继续关注中国 长春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再见。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