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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的贷款
最高额度如何计算

时间:2022-08-08 08: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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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如何计算?

  咨询时间:2022年8月2日

  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您好,如您在长春市区购买存量房,则申请长春市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如下:

  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最高额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最高额为50万元。且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超过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个人住房贷款金额根据贷款期限和还款能力等综合确定(尚需满足首付比例、房屋总价、面积、房龄、地段、账户余额倍数等其他方面规定),月还款额应小于或等于借款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最近六个月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平均值的50%。具体额度须以贷款部门审核为准。

  回复时间: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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