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省直公积金贷款已提前结清,想要提取公积金,都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哪里提取?
咨询时间:2020年8月12日
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您好,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符合提取条件须在结清后的12个月内办理提取,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自上次提取时间至结清时的实际还款额扣除12个月还款付息额后的金额。所需材料包括: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需提供产权证)、借款合同、最近两个月正常还款证明、结清证明、提前还款入账凭证、人民银行开具的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公积金卡。提取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就近分中心提取窗口办理(铁路职工及分理处缴存职工需到所辖机构办理此业务)。
回复时间: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