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需要哪些申请条件?(2018年11月28日)
咨询回复:1、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一般由贷款银行与商品房买受人共同到场申请办理。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由受托人持公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申请登记必要材料到场代为办理;
2、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提交监护证明并代为办理;
3、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需提交人民法院认定的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裁定书;
4、申请人为外籍的,提交护照原件及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并到长春市国家安全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市政务大厅)审批;
5、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6、申请人不能领证时,请与代领人一起在受理窗口办理代领委托。
7、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领取绿色通道号或申请免费上门服务:申请人为 80 岁以上老人、申请人为身患疾病的体弱者或为卧床的病人(传染类疾病暂无法上门)、申请人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下肢残疾)、申请人为行动不便的孕产妇、申请人为现役军人、申请事项为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或重大项目。(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