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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到账

时间:2018-10-10 14: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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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1、异地公积金转移回长春后多久能到账? 2、4月外地辞职,五月回到长春工作新单位以当月没有工资为由不给缴五月公积金以致不能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请问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自行补交? (2018年10月5日)

  咨询回复:您好,新单位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后,可以办理接收业务。异地公积金账户转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转移办理时限需向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金额转入我中心系统并确认信息无误后会分配至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您可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账户信息。

  如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可以通过网站投诉栏目实名投诉或者通过0431-12329热线进行投诉,投诉时必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2018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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