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公用服务

推荐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咨询回复

转外就医审批的办理方式

时间:2018-04-12 09:37 来源:
【字体: 打印

  咨询内容:因为在本地无法治疗,想要申请在外地治疗应该怎么办理?

  咨询回复:如所患疾病,因本地无法治疗,需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的,需在省级三甲医院(或省级专科医院)开具转院审批单和专家会诊记录,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医保局待遇审核窗口办理,所需材料:

  (1)转院审批单原件及复印件;

  2)专家会诊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3)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转外治疗身份确认证明(医保官网表格下载按要求复印或到医保局待遇审核窗口借取复印);

  4)医保卡(二代社会保障卡);

  5)患者身份证。

  审核通过后期限为2个月,如延长还需补办审批手续。办理转外就医期间,不能在异地划医保卡消费。

  目前具备开具转院审批单的定点医院有:吉大一院、吉大二院、中日联谊医院、吉大口腔、省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省肿瘤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

  办理地点:医保个体业务经办服务大厅(繁荣路166号)二楼相关窗口;市医保局(诺睿德广场9号楼)三楼待遇窗口。

编 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