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开发票时,第一次盖章不清楚,在旁边又盖了一章,可以吗?
咨询回复: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