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我市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公开遴选立法专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四)热心参与立法工作,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法学研究人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一般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2.学术研究成果丰厚,参与过立法项目,有相关立法理论研究成果者优先。
法律实务专家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5年以上的法官、检察官;
2.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者优先;
3.从事10年以上地方立法、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
其他领域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本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从事本领域工作5年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对政府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起草立法草案;
(三)对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四)对立法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听证;
(五)对立法的评估、废止、清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六)对其他需要论证咨询的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5日前。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报名
(1)填写《长春市立法专家推荐(报名)表》(见附件),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fjzqyj2023@163.com,邮件名称为“专家报名+姓名+单位”。
2.单位推荐
(1)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长春市立法专家推荐(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被推荐人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fjzqyj2023@163.com,邮件名称为“专家推荐+姓名+单位”。
四、其他有关事宜
下列单位可以推荐立法专家:
(一)高等学校;
(二)国家机关;
(三)社会团体;
(四)法律服务机构。
联系人:李婵明 联系电话:81133284
长春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