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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重点流域涉水单位执法帮扶

时间:2021-04-09 14: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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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起,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盯牢“枯水期”关键时段,对全市重点流域的污水处理厂、重点涉水单位、涉重金属企业等,组织开展多轮执法帮扶专项行动,督导企业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实现达标排放,力保流域断面水质改善达标。
  专项行动中,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全面强化测管协同,综合运用“查、测、督”的监管手段,对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应急预案、固体废物管理等情况进行把脉问诊,全面执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
  加快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强化西部、兴隆山、翟家、东新开河、北十条、九台扩建等重点污水处理厂调试达标;推进北郊三期、南部扩建、芳草街等重点污水厂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乡镇污水收集管网、二次网管建设,增强污水收集能力。
  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属地政府或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分类施治。
  持续开展入河(湖、库)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入河排污口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对新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严格审批,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对已批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稳步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设立标示牌并具备采样监测条件。对规模以上入河(湖、库)排污口,要具备水量和水质同步监测的能力。
  目前,全市已开展3轮重点流域涉水单位执法帮扶专项行动,检查企业59家次,发现存在问题企业34家。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9起,对涉及环境管理不到位的25家企业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督导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今后,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加密监测等方式,准确定位全市水环境薄弱区域,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继续保持环境违法“零容忍”高压态势,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污水处理设施、涉水企业开展检查、监测,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罚,对整改不及时的,实施“按日计罚”,列入生态环境信用“黑名单”;持续开展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联动执法,生态环境部门、税务部门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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