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立法的需要,按照条件成熟、急需先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经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在深入调查研究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提出了2022年政府规章项目10件。年内完成项目2件,分别是制定《长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长春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对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的项目,列为预备完成项目8件,分别是制定《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长春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修订《长春市献血管理办法》《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长春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规定》《长春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长春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
附件规章年度制定工作计划
规章完成项目(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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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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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章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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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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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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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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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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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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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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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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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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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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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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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预备完成项目(共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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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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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章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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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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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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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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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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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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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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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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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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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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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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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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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献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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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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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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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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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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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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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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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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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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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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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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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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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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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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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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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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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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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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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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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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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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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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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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