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立法的需要,按照条件成熟、急需先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经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在深入调查研究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提出了2021年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立法项目11件。年内完成项目5件,分别是制定《长春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规定》《<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修订《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长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的项目,列为预备完成项目6件,分别是制定《长春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长春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长春市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管理办法》《长春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修订《长春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使用管理规定》《长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附件规章年度制定工作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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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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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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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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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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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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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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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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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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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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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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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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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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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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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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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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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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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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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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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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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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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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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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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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