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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献血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

时间:2025-11-15 15: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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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估概况

  (一)评估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吉林省献血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2.政策依据:《长春市献血管理办法(修订)》(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长春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吉林省采供血机构质量控制标准;  

  3.数据依据:长春市中心血站2024-2025年采供血统计报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台账、献血者问卷调查数据、跨部门协作工作记录。

  (二)评估主体与参与方

  1.牵头单位: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筹评估工作,协调血站、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  

  2.协同单位:长春市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审查与立法技术评估)、长春市中心血站(提供采供血数据与实操案例);  

  3.参与单位:参与组织开展无偿献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部分民营企业。

  (三)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定量+定性”结合、“宏观+微观”联动的方式,具体方法如下:

评估方法

实施内容

样本规模 / 覆盖范围

数据统计分析

  对比 2024-2025 年采血量、献血人次、用血结构、权益兑现等核心指标,分析趋势变化

  全市 82 家临床医疗机构、15 个固定献血点,向临床机构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231份,医疗机构满意度99.61%。

问卷调查

  针对献血者(含团体/街头)设立963968服务热线

  全年接听咨询电话3508个,回访献血者电话22770个。发送献血者满意度调查短信,献血者满意度95.52%

实地调研

  走访血站、高校、企业、社区献血点,观察采血流程,访谈工作人员与献血者

  覆盖 9 个县(市)区,访谈对象 210 人次

专家论证

  邀请法学、输血医学、公共管理领域专家,评估制度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含省级三甲医院输血科主任 4 人

文献研究

  梳理国家及省内同类规章,对比分析《办法》与上位法、兄弟城市政策的衔接性

   

  (四)评估目的

  1.客观评价《办法》实施以来在采供血保障、献血者权益保护、社会协同动员等方面的成效;  

  2.识别《办法》在制度设计、条款执行、配套保障等方面的短板;  

  3.提出针对性修订建议,提升立法质量,为长春市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二、实施成效评估

  (一)采供血保障体系高效运行,临床用血安全可控

  1.基础设施与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硬件建设:截至2025年10月,全市建成固定献血点15处,配备采送血车辆24台(其中恒温送血车2台),年均采集全血约40吨、单采血小板2.8万单位,采供血规模占全省总量的45%-60%(全血占比45%、血小板占比60%),稳居吉林省首位。  

  应急储备:组建应急献血志愿者队伍300余人,建立“日常+应急”双轨采血机制,尽管临床用血始终保持“紧平衡”,但2024年以来未发生因供血不足导致的重大救治延误事件 

  2.献血参与度与人群结构优化

  核心指标领先:2024年全市献血13.1万人次,千人口献血率14.3‰,显著高于全省12.1‰的平均水平;2025年1-10月献血9.86万人次,虽受人口流动影响同比下降1.5%,但街头自愿献血占比提升至58.1%(2024年为58.1%),献血意愿稳步恢复。  

  团体献血支撑有力:2024年团体献血总量16.51吨,占全年采血量的41.9%,其中县区政府献血5.95吨(同比增长5.1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吉林国健妇产科医院等企业年度献血量均突破30万毫升(一汽64.68万毫升、国健93.49万毫升),成为团体献血核心力量

表1 2022年至2024年千人口献血率

 

年份

全国千人口献血率

吉林省千人口献血率

全国排名

长春市千人口献血率

全国排名

2022年

11.5‰

10.7‰

19

11.5‰

27

2023年

12.2‰

12.7‰

10

14.4‰

23

2024年

11.2‰

12.1‰

7

14.3‰

21

  3.血液安全管理闭环完善

  全流程质控:市中心血站严格遵照《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规定,对采集血液实行“双人双检”,2024-2025年累计检测血液标本27.3万人次,检测合格率100%,未发生经血传播疾病案例;  

  专业能力提升:2023年至今举办省级采供血机构业务培训10次,覆盖1406人次,开展东北三省采供血学术年会,推动检测、制备技术与国内先进水平接轨。

  (二)制度框架合法完备,多元协同机制落地见效

  1.立法衔接与条款可操作性强

  《办法》条款设计严格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吉林省献血条例》,对“无偿献血”“优先用血”“成分血捐献”等核心概念界定精准(如第十五条明确单采血小板间隔时间、第十六条细化用血减免标准),为行政执行与群众理解提供清晰指引,2024年以来血站因条款模糊导致的争议投诉量同比下降42%。

  2.跨部门协作初见成效

  部门联动:城市管理部门保障采血车临时停靠;  

  社会参与:市红十字会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146个餐饮品牌(如肯德基、真功夫)、2家保险企业(中国人寿、平安保险)为献血者提供专属优惠(餐饮折扣、大病保险),形成“政府+社会”协同网络。

  3.品牌活动制度化赋能

  依托《办法》第七条倡导公民积极参加献血活动”,第八条:“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高等学校组建献血支援服务组织”等条款,精心打造系列品牌项目

  “热血吉行军”: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组织退役军人献血1400人次,献血总量48万毫升,三年累计献血327万毫升;  

  “国健公益献血日”:连续11届举办,累计2.19万人次献血6.68吨,两次获“国家无偿献血促进奖”;  

  “无偿献血活动月”:每年2月、8月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献血,2024年活动月采血量占全年18%。 

  (三)献血者权益保障体系健全,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

  1.血费直免与优先用血高效落地

  直免服务减流程:自2020年推行“用血直免”以来,至2025年10月累计为1.98万人次办结费用报销1624.9万元,“直免”服务占比达83%,献血者无需先垫付费用,可在就医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办事环节缩减60%;  

  优先用血暖人心:2023年启动“优先用血”政策,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通过血站公众号申请,截至2025年10月已办结1923人次,调配血液4367.5单位,紧急用血响应时间缩短至2小时内。

  2.激励与回馈形式多样化

  “三免”政策推进:《办法颁布实施,为推进我市三免政策落地实施提供了可靠依据,目前细节工作进行完善,预计2026年全面落地,惠及1.7万名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

  积分兑换扩选择:搭建线上积分平台,上线纪念品600余款,2024年献血者积分兑换率达72%,满意度评分4.8/5分。

  (四)宣传教育覆盖面扩大,社会氛围持续浓厚

  1.宣传矩阵创新升级

  内容多元化:制作公益微电影《血·缘》、宣传片《一场blood青春挑战》,播放量超百万;设计献血主题海报、漫画50余套,覆盖社区公告栏、高校食堂、公交站台;  

  媒体联动化: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官网+视频号”四合一自媒体矩阵,联合央广网、吉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2024年发布献血科普内容320篇,阅读量超500万人次。

  2.校园与社区宣传深入

  学校教育融入:全市30所中小学将献血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2024年开展“献血科普进校园”活动47场,覆盖学生1.9万人次;  

  社区动员精准:村(居)委会配合血站开展“献血进社区”活动

  三、存在问题分析

  (一)多部门协同机制刚性不足,社会动员潜力未释放

  1.部门职责清单缺失

  《办法》第六条仅原则性提出“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献血工作”,但未明确团体献血影响较大部门,如教育、国资、文旅等部门的具体责任(如教育部门如何推动高校献血、国资部门如何督促企业参与),导致部分单位参与积极性不强:  

  2.教育系统2024年献血量仅0.08吨,占团体献血总量的0.5%;  

  3、部分县区未将乡村献血纳入统筹,外县(区) 献血点覆盖率不足,农民献血率仅4.2‰。

  (二)考核与激励机制缺位

  《办法》未将献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县区政府与市直部门的献血计划完成情况缺乏刚性约束,2024年有3个县区未完成年度献血计划,缺口合计0.8吨。

  (三)重点群体政策支撑缺位,高校采血断崖式下滑

  1.高校献血人数大幅下降

  高校是无偿献血“主力军”,但2024年长春高校采血量仅4.97吨,不足疫情前(12吨)的40%;2025年1-5月高校献血量同比再降64.2%(见表3),主要原因:  

  学生家长干涉率超40%(问卷调查显示,家长担忧献血影响健康);  

  高校组织者顾虑安全责任,减少集体采血活动;  

  《办法》未针对高校制定专项激励,缺乏“献血加德育分”“评优倾斜”等政策。

  2.灵活就业群体覆盖不足

  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灵活就业群体约30万人,但《办法》未将其纳入重点招募范围,2024年该群体献血量仅占街头献血的8%,潜在力量未挖掘。

  (四)跨区域血液调配机制空白,供需矛盾加剧

  1.医疗机构虹吸效应凸显

  驻长医疗机构(如吉大三家医院)近年快速扩张,成为区域医疗中心,2024年省外患者用血占比21.9%、省内异地患者占比29.8%,本地患者用血占比仅48.3%临床用血需求年均增长10%。

  2.区域调配无制度保障

  《办法》未规定跨区域血液调配流程、责任主体与补偿标准,血液采集实行“区域化管理”,长春无法跨市采血,而全省血液统筹机制未建立。

  (五)长效保障与基础设施滞后,风险隐患突出

  1.财政与宣传保障不足

  经费依赖临时拨款:献血宣传经费未纳入市级财政预算,2023-2024年仅获省财政临时拨款350万元,2025年专项经费取消后,宣传活动减少30%;  

  舆情处置机制缺失:媒体时代负面舆情(如“献血影响健康”谣言)冲击大

  2.缺乏保障血站基础设施与设备条款

  业务用房不足:市中心血站业务楼建于1999年,建筑面积6164平方米(实际使用5049平方米),按国家标准需新增7000-8000平方米才能满足当前业务需求;  

  设备超期服役:现有150台套关键设备中,51台已超使用年限(如血液检测仪器);90%采血车辆接近或超过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

  (六)被动献血模式潜藏风险,公信力受影响

  2025年1-9月,街头采血中“亲友互助献血”达12.26吨,占街头采血量的56.55%。该模式下献血者多为患者亲友,被动参与意愿强,易引发“强制互助”争议,2024年相关投诉占献血类投诉的65%,削弱无偿献血公信力。

  四、优化修订建议

  (一)强化协同机制与责任落实,释放制度优势

  1.明确部门职责清单

  修订《办法》第六条,新增“部门职责”:  

  市教育局:负责推动高校将献血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将高校组织献血情况纳入公益评价体系;  

  市国资委:督促市属国企完成年度献血计划,将献血工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考核;  

  市文旅局:协调景区、博物馆为献血者提供优惠专属通道,配合开展献血宣传  

  2.建立考核与通报制度

  新增条款:“市人民政府将献血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绩效考核,每季度通报献血计划完成情况;对连续两年未完成计划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

  (二)完善重点群体专项政策,破解采血困境

  1.出台高校献血激励政策

  修订《办法》第七条、第九条:  

  明确“驻长高校应当将学生献血情况纳入德育学分考核(献血一次计1-2学分),对献血积极的学生在评优、入党、推荐就业时予以倾斜”;  

  设立“高校无偿献血组织奖”,对较好完成年度采血量的高校,给予5-10万元宣传经费补贴。

  (三)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夯实发展基础

  1.保障财政与宣传投入修订《办法》第十条,新增:“长春市无偿献血宣传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年度预算不低于300万元。”

  2.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建议新增条款:“网信办联合市卫健委建立献血舆情监测专班(7×24小时响应),对不实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联合网信部门打击‘献血有害健康’等谣言,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推进基础设施与能力提升,防范安全风险

  新增条款“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保障血站用房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五)完善献血者激励政策,提升参与意愿

  修订《办法》第十一条,细化“三免”政策落地要求:  

  “长春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全面落实‘三免’待遇:  

  1.免费乘坐市区内公共汽车、轨道交通;  

  2.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  

  3.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含专家门诊)。市中心血站应建立献血者荣誉信息库,与公交、文旅、医疗系统实现数据共享,确保待遇即时兑现。”

  五、评估结论

  《长春市献血管理办法(修订)》自202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采供血保障、制度协同、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成效显著:全市采供血规模稳居全省首位,千人口献血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献血者“直免”“优先用血”等权益高效落地,社会参与氛围逐步浓厚,基本实现“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维护献血者权益”的立法目标。但面对新形势,《办法》仍存在一些短板:多部门协同缺乏刚性约束高校等重点群体采血大幅下滑跨区域血液调配机制空白财政与基础设施保障不足,难以应对医疗机构虹吸效应、人口老龄化(60岁以上人口占比23.06%)带来的用血压力。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稿)正在征求意见中,建议在新版献血法颁布实施后,结合我市实际,对《办法进行适当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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