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市民向本报反映,因个人档案丢失,影响到养老保险参保。9日,记者就此事专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来自劳动保障部门的答复是,只要提供相关材料,个人档案丢失也可补办。
职工档案丢失可以补办吗?
可以补办。目前,国家和我省对职工档案丢失可否补建问题仍未明确规定。为解决这方面的政策漏洞,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职工档案丢失补建办法”,并于2006年开始实施。
职工补建档案对年龄有要求吗?
有要求。只要是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的,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档案。
补建档案需要哪些手续?
丢失档案的职工只要携带“由查档部门签字盖章的调配手续、招工名册和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领取《补建档案材料卷宗》,并依次提供以下材料,即可办理补建档案手续:1、无档案原因及证明材料;2、火灾烧毁或被盗的情况证明;3、调配手续或招工名册等材料(在档案馆查);4、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材料;5、职工在职期间工作履历;6、职工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证明;7、职工参保情况证明材料等。
单位不存在了,职工是否可补建档案?
可以补建。2007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全市改制、破产企业较多,单位多数已不存在的事实,放宽了“补建档案材料需要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即由原单位主管部门或与单位有关的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就可以补建职工档案。(记者 杨宝迪 通讯员 赵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