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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工项目审批程序是什么? 

2008-8-14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按照项目投资主体和资金来源的不同,新开工项目分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继续实行审批制;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一)政府投资项目

    1.发展改革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

    2.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预审文件(以批次形式征地、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或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此项略)。

    3.规划和环境保护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项目,不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直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

    4.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5.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征用土地批复(除以单独选址形式进行征地的项目外,此项略)。

    7.国土资源部门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核发土地划拨决定书。

    8.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初步设计(不需要审批初步设计的项目,此项略)。

    9.发展改革部门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10.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1.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预审文件(以批次形式征地、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或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此项略)。

    2.规划和环境保护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项目,不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直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

    3.发展改革部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

    4.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征用土地批复(除以单独选址形式进行征地的项目外,此项略)

    6.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7.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实行备案制的项目

    1.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进行备案。

    2.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预审文件(以批次形式征地、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或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此项略)。

    3.规划和环境保护部门办理规划选址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项目,不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直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

    4.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征用土地批复(除以单独选址形式进行征地的项目外,此项略)

    6.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7.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责任编辑:  孙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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