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公用服务

推荐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网站指引 >  部门信息

长春市河长制实现“两个率先”“两个创新”

时间:2018-08-24 13:46 来源: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我市在“四个到位”的基础上,聚焦2020年河长制目标任务倒排分解,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聚焦污染防治任务攻坚,聚焦水污染治理“管”“治”“保”有序衔接,纵深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整治、河湖治理及河长制基础工作四个方面22项任务,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迈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71个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8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1638户养殖场完成关闭或搬迁,累计清理河道及周边垃圾14万吨,排查整治排污口277个,伊通河、新凯河综合治理有序推进,饮马河水污染治理工程启动,落实治理工程措施34项,出台《长春市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在全省实现了“两个率先”“两个创新”。
  率先设立河湖保护管理“蓝桩”。将流域汇水面积不小于10平方公里流经城市重要地区的河流和现状大、中、小Ⅰ型及小Ⅱ型水库纳入河湖水系控制规划范围,完成了建城区、开发区64条河流、37座水库河湖管理岸线划定,设立河湖水系“蓝桩”8945个,在河湖周边连成了“河湖水系蓝线”,明确了规划控制与河湖水系保护管理范围,为河湖保护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率先实行“河长+河道警长”工作机制。自上而下建立三级河道警长制管理体系,实现与“河长制”的无缝对接。全市已设立各级河道警长128名,河道警员254名,协勤员507名。建立“河道警长制”榆树试点,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强力配合征拆、制止倾倒垃圾、打击非法采砂采矿、清理违法排污、关闭或搬迁养殖场工作,得到了刘金波副省长和霍元成副秘书长等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创新河湖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石头口门、新立城水库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采取资金补偿方式,对一级保护区内土地进行政策性休耕,房屋和企业进行征收拆迁,修建防护围栏对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管理,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对保护区环境进行治理。这一做法,是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积极有益尝试,为全市江河湖库的治理提供了参考。
  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市政府出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暨黑臭水体整治责任分工管理手册》,形成了“属地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成立了“饮马河河长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方案技术组、水质监测组、推进督导组,实行属地负责,分段治理。各地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和优化运行管理机制,二道区制定《二道区河湖流域长效管理办法》,绿园区河道保洁实行“三分、三定”,长春新区实行巡河、治河、护河卡式报告制度,九台区推行“一长带六长”工作模式,德惠市米沙子镇将垃圾清理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河长制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河长制工作力度,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努力实现长制久清。
  加强培训抓提升。对各级河长进行分级培训,讲明白河长干什么、怎么干,解决各级河长管什么、治什么、保什么,以及怎么管、怎么治、怎么保的问题。
  压实责任抓落实。按照年度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单”,抓细抓实,开展中期督查、监督和指导。
  突出问题抓重点。抓好伊通河、饮马河、两大水源地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和整改任务,确保伊通河综合治理完成年度任务,饮马河水质一定要有所改善,两大水源地综合治理年底前完成休耕、征拆搬迁、围网封闭。
  提前谋划抓机遇。坚持系统思维,提前做好重点河湖治理规划及项目储备,紧紧利用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抓住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契机,对水生态、水环境治理项目进行早谋划、早报批、早开工。
  创新手段抓管理。进一步完善“管、治、保”的机制体制,伊通河流域逐步实现由“治”向“管”转变,确保河长制工作长效化、长态化,结合数字长春,加快智慧水务和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技防,减少人防,全面提升河湖管理和监管水平。

编 辑:

0